得闲饮茶q1 发表于 2015-1-7 20:02:47

网曝李天一案真正内幕 国人怒骂其畜生


  李天一被押解法院  负责人称基本真实
  昨日下午,记者找到了涉事的GLOBALCLUB酒吧,因酒吧每晚8时才开始营业,酒吧大门紧闭。了解李某某案“新版内幕”的酒吧一负责人回应称,该 “新版内幕”中所讲述的过程是基本真实的,“公安机关为这事儿取证半年了,也多次到酒吧调查、求证,我也做过一些了解,所以感觉事发经过基本是真实的。”
                               
  李天一被押解法院
  负责人称基本真实
  昨日下午,记者找到了涉事的GLOBALCLUB酒吧,因酒吧每晚8时才开始营业,酒吧大门紧闭。了解李某某案“新版内幕”的酒吧一负责人回应称,该 “新版内幕”中所讲述的过程是基本真实的,“公安机关为这事儿取证半年了,也多次到酒吧调查、求证,我也做过一些了解,所以感觉事发经过基本是真实的。”
                               
  金鼎轩
  女子一直趴在桌上
  在海淀区远大路金源时代购物中心北侧,分布着两家金鼎轩店。虽然两家店面上都标注有24小时营业字样,但位于西部的店面因大门开于购物中心内部,所以不经营夜宵。位于东边的店面则接待消夜人员。
  据了解,2月17日晚,该店内的确有几名男子带领一名女子前来消夜,几名男子还与邻座发生纠纷,一名女子则一直趴在桌上,“原来我们也不知道那就是李某某等人,也是3天后看了报纸、再加上警察来调查看监控,才知道那几人就是李某某等,”店内一工作人员反映称,因为酒店监控同公安联网,“只能公安人员才可以查看。”
  记者探访
  微博爆料“解密哥”曝光“新版内幕”
  据查,“解密哥”在其微博曝出李某某案“新版内幕”最早是在7月25日22时57分,随后,该“新版内幕”经网友转发发酵。
                               
  李双江父子
  “解密哥”在该微博中称,李某某轮奸案受害人杨女士是事发酒吧的陪酒小姐,同酒吧签约有《工作协议》,但杨女士并非卖·Yin·女。
  随后,“解密哥”透露了他了解到的事发经过:2月17日晚,李某某一伙7人来酒吧“庆祝生日”。因李某某常来该酒吧玩,认识酒吧一位男服务生张某某,李某某一伙儿来后,张服务生便开房招待,而受害人杨女士也跟张服务生很熟,故张服务生便把杨女士和另一陪酒女招进包房(另一陪酒女过后离开),几人一起饮酒作乐唱歌。时近午夜,一伙儿人结账(据说消费1800余元)离开酒吧。此时李某某一伙中2人离开回家,其余人说去吃饭,并招呼张服务生一起去(带着杨女士)。
  一伙人来到一家餐厅吃饭(杨女士已不省人事一直趴桌上)(警方事后查看录像)。
  吃完饭,张服务生委托李某某把杨女士送回家(此时张服务生完全没想到李某一伙儿兽·X·大发!)李某某一伙儿把杨女士架到车上,便动手动脚。此时,杨女士已开始清醒反抗,其间遭毒打。
                               
  李某某驾车到湖北大厦开房。李某某和一人到前台开房,称喝多了,睡会儿觉,开了一个8小时的钟点房。但杨女士等人,并未从大堂进入酒店,而是李某某策划,另3人把杨女士从后门带入酒店(看来李某某对湖北大厦很熟)(警方调查发现:杨女士被反剪双手搂脖子捂嘴从停车场到后门到房间)整个绑架过程湖北大厦保安服务员无人发现。
  杨女士被侵害后不知所措,因李某某一伙跟张服务生比较熟,杨女士找到张服务生,诉说被侵犯经过,此时张服务生才知李某是禽兽,便打电话发短信联系李某某(李家最近展示的短信就是张服务生所发),但李某某不予理睬。张杨两人便到海淀分局报案。
  因张服务生知道李某某的手机,警方便监听李某某手机,得知李某某一伙要去北四环一家酒店作乐,警方来了5 辆车,都坐满了人。等候多时,直到第二天凌晨,李某某一伙儿才出现,李某某一伙3辆车试图逃走,被警方逼停,拉下全都戴上手铐,李某某等车上还有一位年轻女子(应该是又要兽·X·大发)。
  “解密哥”称,至此案发经过已明朗,此后李某某家狡辩不再复述。
                               
  湖北大厦
  确有后门可出入
  昨日上午,自湖北大厦正门向北行约数十米,记者便发现有一进入大厦的小门,门口设置有推拉门和一门卫岗亭。一值班保安称自己新上班两个月,什么都不知道。一相关负责人则称,“不方便说”。
  进入门后,记者发现小院内斜停着一些车辆。右前方便是大厦主体,该楼西北角下设有一后门,进入该后门前行几十步,便是湖北大厦大堂和服务前台。
  据透露,该后门是消防通道,平时是24小时不上锁。但是车辆均需从大门进入,“车辆进入大门后,可随大厦左转停在后门前停车场,人便可从后门进出。”
  针对微博上所说李某某和另一人出面开房的细节,记者了解到事发2月17日晚,湖北大厦并没有李某某的开房记录,但是否以成年王姓嫌犯的名字开房则无从考证。相关资料还显示,早在2010年4月份李某某就曾入住过湖北大厦,可见他对此处应该不陌生。
                               
  李某某涉嫌强奸案案发后,有人证实警方曾前来湖北大厦勘验并查看相关监控视频。
  顺景温泉
  民警乘5车蹲守李某某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北四环边的顺景温泉。从李某某等人被抓捕至今,已经过去了5个多月,但停车场的保安们对于这次抓捕都有耳闻和目睹。
  几名保安称,2月20日晚,大约5辆车来到停车场的入口,这些车没有警车涂装,与普通民用车辆没有任何区别,但并未进入停车场,车上的人也都穿便装。21日凌晨,一辆奥迪、丰田、皇冠车来到了停车场,停在门口准备进入。
  就在此时,先前到来的5辆车上的10余人马上下车,将这3辆车堵住。3辆车曾试图离开,但被这10余人逼停。随后,3辆车上的驾驶员及成员被戴上手铐后带进先前赶来的5辆车。这5辆车快速离开,整个抓捕过程仅几分钟时间。
  保安们说,虽然先前赶来的5辆车没有警车涂装,也没有拉响警报器,但他们基本能猜测到是警方正在进行抓捕。被抓捕的至少有4人,从外表看都很年轻。但并无人想到,这次抓捕行动的主要目标是名人之子,直到媒体披露这一消息。
                               
  各方回应
  兰和:信息疑警方或酒吧泄露
  昨日上午,针对“解密哥”发布的李某某案发经过,李某某家法律顾问、新闻发言人兰和称怀疑为警方或酒吧泄露,警方或酒吧应知事件过程。
  随后,兰和在其微博中发出《紧急辟谣》,称目前网络盛传的《李天一案新版内幕》系人为杜撰的谣言,旨在混淆视听,未审先判,最终达到某种不可告人之目的,“本人已和京华时报跟踪此案的记者联络,被告知从未与任何人透露所谓的相关内幕。在案件未开庭之前,请勿以讹传讹。这个世界上,能最终左右舆论的,唯有真相。”
                               
  在该条“辟谣”微博发出前的凌晨1时19分,兰和发布微博称,“近日有重要信息发布”。
  “解密哥”:多方联系无回应
  自昨晨开始,记者一直试图通过微博私信及“解密哥”微博中所留的“深度解密”QQ群与之取得联系,以了解该微博的真实·X·与来源,但直至发稿,一直没有得到博主回应。
  “很多人都在找谁是解密哥。”该群内一网友称。
  受害人律师田参军:“内幕”内外兼具合理·X·
  对“解密哥”曝光的“新版内幕”,杨女士代理律师田参军先是称“不予置评”。但是,昨日13时43分,前不久曾表态谢绝媒体采访的他在其微博上发声称:用普通人的眼光看,网上盛传的《李某某案新版内幕》,内容完整,叙事连贯,条理清晰,具有内在合理·X·。且该文与已经开展和正在进行的司法程序相呼应,具有外在合理·X·。同时,田参军还“谨慎地”表示,“但不掌握该文的信息来源,故对其真实·X·存疑。”“对于该文所披露的案情细节,不发表任何观点和评论。”
  田参军确认称,对于杨女士的身份问题,自己已在微博中公开声明,据深入了解,杨女士确为北京一公司职员。该公司在杨女士入职之际,就为其办理了社会保险。
                               
  别再向酒吧泼脏水
  对“新版内幕”中说杨女士实为酒吧“陪酒女”、“同酒吧签有工作协议”一事,一位负责人称,“这纯粹是胡说八道,”他说,酒吧是服务于附近大学生、白领的正规酒吧,不是演出公司,也没签约陪酒女,“称是‘陪酒女’,我认为是混淆视听,那晚服务生张某某也一起喝了几杯,你能说他是陪酒男?”
  该负责人称李某某一案曝出后对酒吧的形象影响很坏,“特别是李家的新闻发言人,还有另一被告律师李在珂,说酒吧组织胁迫卖·Yin·,这绝对是诬陷、泼脏水,散布谣言,我们保留和兰和、李在珂等律师打官司的权利。”
  该名负责人分析称,李某某的母亲被律师拖着鼻子走;李家聘请的律师是想尽一切办法拖时间、拖案子,“这样可以挣李家更多的钱,争取更多的曝光率。”
                               
  梦鸽申请公开审理 原告律师:被告未满18周岁
  李双江之子李某某涉嫌轮奸一案一波三折。7月28日下午,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在新浪微博上发出声明称,在隐私与真相的抉择之间,梦鸽女士勇敢地选择了后者。近日,梦鸽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某某案,让一切的事实、证据和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一切让事实和证据开口说话。
  声明一发出,原告、受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在微博中贴出刑法相关条例予以驳斥。田参军就引用法律条文,在微博上反驳梦鸽的申请根本不可能执行。田参军指出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467条:“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复习一下下。”
                               
  专家解读
  第三方律师:
  这是诉讼策略
  对于梦鸽申请公开审理一事,昨天记者第一时间连线了第三方律师戚连峰。戚连峰表示,这是李家诉讼的策略。
  戚连峰表示,“案件的审理最后到底是公开还是不公开,法律有明确规定,最终由法院决定。并不在于被告方的申请。”
  戚连峰说,“虽然李家提交了公开审理的申请,但是我觉得法院是基本不会批准的。因为法律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是不公开审理的;年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来说,也是不公开审理的。而且这个案子属于·X·犯罪,对于受害人来说,公开是很不合适的。所以,综合上述两个理由,不公开审理的可能·X·非常大。”
  对于梦鸽发出这个申请的原因,戚连峰表示,“有可能是出于诉讼策略的考虑,但是其他是什么原因我不便猜测。”
  对于有网友质疑申请书申请人签名写的是“梦鸽”,申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戚连峰表示,“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签真实姓名。但是,签名的法律意义是她对这件事情的确认。比如有一些人不会写字,就按个手印,或者画一个符号代替签名,都是产生法律效力的。至于签了什么名字,写的是什么,不会影响声明的法律效力。不在于她必须写她的名字。”
                               
  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为了使得案件能真正回归到事实与法律的正常轨道上来,得以客观公正地审理,还原事实真相,给社会一个全面真实的交代,我作为本案被告人李冠锋的监护人,现恳请贵院公开审理此案,让案件一切的证据、事实和办案过程都得以透明公开,切实接受法律、公众、舆论和历史的检阅。
  申请人:梦鸽(签名)2013年7月28日
  梦鸽申请获准可能·X·多高?
  梦鸽之举受到外界的极大关注,并引起原告律师公开反驳,两方甚至在网上打起口水战。以下是广州广信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律师对诸多焦点问题的解读。
  疑问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做这种申请是否有过先例,被批准的可能·X·有多高?
  答:李某某案涉及的均为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开庭审理,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开庭审理。所以本案有两个法定不公开开庭审理的理由,申请公开开庭审理没有法律依据,不会获得通过。一般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未成年子女,不想给他们以后的人生产生太大影响,都希望不公开开庭审理,所以没有听说有监护人专门申请公开开庭审理的。
                               
  疑问2:本案涉及4个未成年人,梦鸽的这种申请是否侵害了其他3个未成年人的利益?
  答:申请本身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如果法院同意公开开庭审理,将会侵犯其他未成年被告,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益,尤其是女被害人,因为涉及其个人隐私。
  疑问3:本案的几个嫌犯的律师再三地曝一些案情,比如同案犯的律师称打人的是李某某,还称他们只是寻欢,还有嫖资说法,这些是否触犯法律?
  答:律师的这种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没有这种禁止·X·法律规定。
  疑问4:如果李家这种行为是属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否属于操控舆论?是否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
  答:法律上没有“操控舆论”的行为概念,也没有禁止申请的法律规定。
  答:据个人猜测,梦鸽提出申请似乎是想向公众透露出一个信息——案情复杂,家属希望公众更多了解案情和审判过程,希望公众感受到其坦然的态度。这是刑事案件中危机处理的一个策略,纯属猜测。

qq448994086 发表于 2016-3-8 05: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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