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ddtz 发表于 2016-1-2 07:24:23

房子70年产权将取消 成永久产权?


正解:“70年产权”实指土地使用权 不会改变
“永久产权”的说法显然是一种误读。房屋产权包括房屋一切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一切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得到《宪法》保护。根据《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一切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我们一般说的40年、50年、70年的设限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一切权归国家和集体一切。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一样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正解:“70年产权”实指土地使用权 不会改变

“永久产权”的说法显然是一种误读。房屋产权包括房屋一切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一切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得到《宪法》保护。根据《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一切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我们一般说的40年、50年、70年的设限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一切权归国家和集体一切。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一样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不用担心 可依法续期

70年的产权限制让人如此不安,无非是担心到期了怎么办。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至于续期是有偿还是无偿,《物权法》中并未明确规定。但是《土地法》上写着,土地使用到期限得继续交钱。两个法中一个告诉你可以有权利继续住,另一个法告诉你再交点钱,至于交多少钱,续多长时间,还并没有明确规定。
                               
取消“70年大限”?可能是场误会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8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并发布会议公告。有媒体报道中表述,公告中“中央将撤销房屋一切权过时限制”,于是引发了各界关于“取消70年大限”的猜测。

事实上,官方正式的表述是“要取消过时的限制·X·措施”,而不是“撤销房屋一切权过时限制”。

f158 发表于 2016-3-15 00:16:42

说嘛1~~~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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