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养母庭审期间欲自杀被捕
上午11时继续开庭,审判长宣布,因李征琴出现企图自·S行为,经院长批准,决定对李征琴逮捕。
上午11时继续开庭,审判长宣布,因李征琴出现企图自·S行为,经院长批准,决定对李征琴逮捕。
庭审中,由于李征琴情绪极其激动,先是喊又是哭,叫嚣没有公正,致使庭审无法正常进行,审判长宣布休庭。庭审恢复后,公诉人继续举证,出示证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主任法医师顾某某的证言、会诊意见、会议记录等,由于李征琴情绪失控,喊叫哭闹,致使庭审中断,审判长宣布休庭。
上午11时继续开庭,审判长宣布:李征琴不服从审判长指挥,当庭吵闹,被法庭依法训诫,休庭期间李征琴在羁押室试图撞墙,经合议庭评议,因李征琴出现企图自·S行为,经法院院长批准,决定对李征琴逮捕。
在28日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本案是一般家庭暴力还是故意犯罪、孩子损伤程度是否达到轻伤以及被告与孩子是否具有合法收养关系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案件一直审理到夜里近10点才结束,持续了约10个小时。被告李征琴当庭承认打了孩子,但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故意伤害罪,她并不认可。
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被告人李征琴在法庭上表示不接受,称鉴定程序存在严重问题,主要包括刑事立案时没有出伤情鉴定即拘留,作伤情鉴定时其没有到现场以及在验伤时仅有一名法医在现场等,李征琴当庭申请重新(伤情)鉴定。对于伪造无子女证明,被告人李征琴矢口否认,称对该证明不知情。
“打孩子确实不妥当,如果法院判我无罪,我还是会认真教育宝宝的,不会因为出了这件事就放松教育。但要是我被判刑了,我工作失去了,连社保都没有了,可能就带不了宝宝了。我有罪,怎么面对宝宝,怎么教育他。”李征琴在法庭上数度哽咽。
案件背景:今年4月,一组南京高新区男童被养母暴打的照片引发众多网民关注。照片显示,一名男童背部、手臂、腿上布满了伤痕,脚也高高肿起。据警方查明,3月31日17时许,男童施某因未完成其养母李某布置的课外作业,遭到李某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及脚踩,致使施某双手、双脚、背部大面积出现红肿痕迹。经法医初步鉴定,已构成轻伤。
图为被虐儿童展示身上的伤痕。
图为被虐儿童展示身上的伤痕。
图为被虐儿童展示身上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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