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警察曝九四年恐怖因果灵异案件
我们警察大部分是很信因果报应和科学所不能解释的事件,我身边大部分同事身上、车上都带着佛像、护身符什么的,出发前也必会默默祈祷。现在我们组出发前都 会合掌念佛,并互相抱一下同事,拍下对方,这成了不成文的规矩。我也来说说北京所发生的一些很怪异、冥冥中不可思议的案子。那是1994年,我们接报前门附近的一家新开不久的歌厅S了一个人。报案人说是打架在歌厅门口让人给扎S了。我们去了以后发现不是。
这个人S因很怪,他是进门时脚下一滑,扑到了门口供着的一米多高的关公像上,被关公手里的铜刀尖扎到嗓子上,正好扎在动脉上。现场人看血喷出来都慌了,谁也不敢靠前,所以耽误了最好的时机,人S了。
原标题:北京老警察讲述九四年的因果灵异案件;地址:http://www.aidzs.com/html/ly/25839.html;转自:异闻网
凶案现场(资料图 图文无关)
后来仔细看现场,确实是意外。那个年代北京管做生意的个人叫“万元户”,而那时歌厅很少,当时前门那家歌厅算是很豪华的了,进门处特意装了大理石的地面。 而就是这大理石正是这个意外案件的主因。我们把老板带回去,聊了很长时间。我师傅问他:你做生意为什么供关羽像啊?因为做生意的都是供财神(有的说关公是 武财神)。
老板说:是一哥们给定的这货,昨晚上刚送来的。
我们立即找这个专做铜料的老板的朋友,他叫于子兴,安徽人。准备找他再问问。等找到他家时发现老于失踪了!三天没见着人了,呼机怎么呼都不回。当时我们就觉得这里肯定还有事!但又说不出。再找到歌厅老板问关于老于的事,老板说他和老于只是生意上的朋友。
但他想起一件事,老于前两天酒桌上说要买辆夏利。这老板就问他:你哪来那么多钱?老于说他马上就买,到时还准备让他也开着试试。老板以为是酒喝多了开玩笑的,也就没往心里去。
我们听了这话,就问这老板,这老于还做什么其它生意?平时花销大手大脚吗?老板说:这老于是个特吝啬而且胆小的人,手里应该有个几万块钱,一直在北京做铜料和废金属的生意,但买夏利还差点。
我们之后两星期又着重调查这个老于,发现他一个情人家里的3.1万块钱现金没有了,而且知道老于确实和一些朋友说过要买车的事,还知道他是因为帮别人弄200多斤公家的水泥,赚了些钱,而就是这个一起和他弄水泥的人近期去过他情人家里喝酒。
在这两个多星期的调查期间,西罗园派出所上报了一条消息,在西罗园的臭水河里捞上来一个人头,但已高度腐败。经过一些周转,丰台的刑警和法医鉴定出来了。 这个人头就是我们一直在找的于子兴,他杀,是木工斧先猛砍S者颈部,后用木工大锯把头给锯下来了。西罗园臭水河只是抛尸现场。得到这个结论后,我们单位马 上派人找于子兴的情人,几经周折,我们把他的情人从河南老家带回北京审问。
回北京的当天夜里,她就招了:她和老于好了有二个多月了,后来有一天老于带回来一个人,30多岁,东北的,吃饭喝酒时听他们说弄水泥的事,后来老于又说起 了买车的事。再后来这个男人又单独来老于的情人家。老于情人对他感觉还行。他问老于买车的钱放哪了?她说就在家里。
以后这男人又来老于情人家几回。有一回让老于发现了,他们打了起来。当他从老于情人家走后,又找她一次,说是要把老于弄S,带着他的钱一起回黑龙江,谁也发现不了。
这两人就一起商量怎么弄S老于。后来这男人让女的先配把家门钥匙给他,再把老于灌多了,突然下手。之后的第三天晚上,这两人就按他们商定的那样办了。这个 东北人趁老于醉了,偷偷开房门,溜进来。等老于听见后面有动静,扭头看时。那男人已经拿斧子砍他了……老于的Shi·Ti就被他们埋在院里的一棵树下了。
我们又迅速抓捕那个杀人的男子,可找了一大圈却发现杀人的男子,恰恰正是三个星期前在歌厅门口意外身亡的那个!当时大家都把怎么调查这案子的起因忽略了,这时才想起正是这个奇怪的意外S亡,引出了这个恶·X·杀人案!
后来人们都说是老于的灵魂报了仇。他的亡灵就附在自己和工人们手工做的关羽像上。而也正是我师傅和歌厅老板聊天多问了一些民间风俗才牵出这件案子。这种案情真是不可思议,因果报应显现得特快特典型!这是当时领导结案开会时说的最后一句话!
你做了任何事情,都会有后果的,天地神灵都会知道的,只不过报应周期有早晚。望各位深信因果,起心动念,行为处事,万万不可作伤害别人的事情!老话说,好人好自己,害人害自己。
K·B惊悚 香港十大奇案
奇案一:雨夜屠夫林过云(1982年)
1982年2月11日,警方在沙田城门河发现一个女·X·人头与一双女子手臂,其后证实是属于22岁的夜总会大班陈凤兰所有,一宗极度凶残的人体肢·Jie案开始曝光。
雨夜屠夫
6个月之后,警方接获旺角一间冲晒公司的职员报案,表示有人拿了一批人体·X·器官的特写照片往冲印。警方事后拘捕前来取相的男子,同时在其贵州街寓所内搜获 过千件证物,包括女·X·器官的标本、部份残肢、手术器材、大批照片及录影带,以及一批受害人的私人物品。这名冷血凶徒正是27岁的雨夜杀手林过云!
事后,林过云在供词中表示他想这批女·X·器官的照片成为历史图片,又想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他曾经在月历上以简单的英文字于杀人的日期上做记录。他说:“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记录,这个是我的习惯!“
林过云原名林国裕,香港连环杀手、强奸犯,有“雨夜屠夫”之称。他在犯案前为一名夜班的士司机,而案件中受害者均为女·X·。犯案时多为下雨的晚上,他以的士 把目标接载到僻静地方,然后迷晕杀害,进行奸尸并把Shi·Ti的·X·器官部份肢·Jie作为标本。于1982年2月至7月间共杀了4人,同年8月18日于湾仔一冲晒店被 捕。
案件于1983年3月3日起开审,经过七名全男班的陪审团裁决之后,一共被控四项谋杀罪,本应依例判处缳首S刑,最后到1984年8月依例特赦改判终 身监禁。
林过云自称,肢·Jie女尸及奸尸是因为他对解剖学有浓厚兴趣,以及有极强的好奇心。五名精神科医生为他作出深入评估后,有三位认为他并无精神病,犯案 只为满足不正常的·X·需求。
不过,林过云对不同的专家供词有出入,有专家认为他智商甚高,有故意说谎误导专家之嫌。他甚至在接受评估时问过某位专家:“点样 至可以避免判S刑,甚至唔驶出庭作供?“
精神科医生不单止为林过云做过多项心理测验、智商测验及记忆测验,更为他做脑电波图,看看是否他的生理病徵影响他的心理状况,但结果正常。林过云在法庭上 表白他自己的杀人心态时表示,他杀S第一名女子时并无犯罪感,只是被一种愤怒驱使,其后杀S第二、三名受害人是因为上了瘾,杀到第四个的时候,他已经开始 厌倦。
林过云曾经表示杀S三名欢场女子是替天行道,至于加害于第四名女S者,即是十七岁的女学生梁惠心,林过云表示自己亦不明究竟。在审判期间,当被问及梁惠心 的时候,他曾经数度落泪!而梁惠心亦是与他相处最久的S者,他杀S对方之前,逼她戴上手扣,与她在的士内交谈了很久,内容都是有关学校、前途、家庭、宗 教、灵魂等等。但是,最后林过云都是选择用电线勒S她,然后将她的Shi·Ti收藏在屋企的梳化下,再进行肢·Jie!
有专家对林过云的罪行作结论时表示,林过云是一个备受剥削的人。而事实上,林过云的童年非常不快;他生长在一个复杂的家庭,父亲有三个太太;童年的时候, 曾经在婆罗乃生活过。根据他生母所讲,林过云与他爸爸的关系童年时开始已经很差,他爸爸对子女的管教严厉,时常对林过云拳打脚踢。有一次更因为林过云食饭 前无跟其他家人说“食饭“两字,而打了他一记耳光,将他撞向墙壁。直至成长之后,林过云与家人关系疏离。虽然住在同一屋檐下,但是他经常逗留于房间内,不 与家人一起进膳,亦不与家人交谈。不过,他爸爸在作供时表示,不认同自己管教过严,只是林过云的·X·格太反叛。他又觉得社会应该要负上责任!
奇案二:猫公仔肢·Jie案(1999年)
概述
HelloKitty藏尸案发生于1999年的香港,是轰动一时的杀人案。案中23岁女S者樊敏仪,遭多人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个住宅单位,被迫饮Niao、吃粪、严重殴打、燃烧身体,S后被肢·Jie、烹尸,头颅被塞进一个HelloKitty洋娃娃之内。
hello kitty 藏尸案
三名行凶者陈文乐(案发时33岁)、梁胜祖(26岁)及梁伟伦(19岁)出庭应讯时,其中一人听到控方述说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况后,仍发出嘻笑声。香港法 官阮云道于2000年12月6日判案时形容:“被告丧心病狂、残忍、冷酷无情、堕落、暴力及恶毒,并非人类对待人类所能做出的行为。”
2003年,该案件被香港人选为历来最轰动案件中第四位,仅次于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跑马地纸盒藏尸案、及1992至93年的屯门色魔案。
案情
在这宗案情凶残的案件中,受害人樊敏仪是一名夜总会舞女,1997年因筹措祖母的医药费,偷取任职皮条客的首被告陈文乐数千元港币及其他财物(另一说是指 毒品债)。首被告陈文乐于是吩咐次被告梁胜祖及第三被告梁伟伦向女受害人追债。女受害人为求还清债项,怀孕后仍继续接客,3名被告将欠款不断提高,受害人 因无力偿还,因而触怒三人。1999年3月17日梁胜祖及梁伟伦按照首被告要求,将受害人从葵涌丽瑶邨富瑶楼一单位押走,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3 楼一单位。
当回到单位后,梁伟伦质问受害人为何不还钱、为何不肯回电话,连踢受害人超过50次。3名被告用木板封着该单位的玻璃窗,以滚油泼向受害人的口腔,在伤口 上涂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粪便及喝Niao。被告之后把烧溶的塑胶吸管滴在她的腿上,并命令受害人发出笑声。受害人开始神志不清,并不时挑起伤口上的焦疤,被告于 是以电线紧紧捆缠受害人双手多个小时,之后又用铁棍殴打她双手。
数星期后,女受害人终于支撑不住,被告一度以打火机烧她脚部,要她移动身躯。受害人其后被指直接用口吸食冰毒(甲基安非他命),在地上辗转反侧,状甚痛苦,估计于1999年4月中旬S去,S时脸部浮肿、牙齿流血、全身长满水泡、伤口灌脓。
案发现场
藏尸
当被告发现樊敏仪已S去后,他们逐决定将S者肢·Jie,先将Shi·Ti搬到浴缸中放血,锯开骨骼,以胶袋盛著S者的肠脏,在浴室中以烫水烚熟,排水渠呈现类似肉类及牙齿状的物体。
梁胜祖当时负责劏肚放血,劏肚后见有内脏漏出,于是站开呕吐,梁伟伦亦因Shi·Ti太臭而作呕,最后由首被告陈文乐负责分尸,肢·Jie部分载于多个胶袋内,弃置于垃圾站。
陈文乐亦在房间内,以火水炉烹煮S者头颅,忙乱间,他们将内脏弃置于屋内及随手掉到大厦檐篷,并将一个美人鱼造型的HelloKitty洋娃娃割开,取出部分棉花,把S者煮熟的头骨塞入后缝合。
当案件开审后,第一被告陈文乐被指从煲内取出女S者的人头时,一面将半溶的头发扯出,一面说:“乖乖地唔好郁,我帮你扮番靓!(乖,不要动,我替你装扮!)”事后,陈文乐亦吩咐其余被告将熟肉喂狗,但此项指令有否执行,则不可考,各人随后四散。
藏尸期间,住在楼上一名姓黄的男住客,曾在大厦的热气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断手起刀落,好奇下以摄录机拍下情景,但有关片段后来已被洗掉。此后,该单位被空置,附近的邻居却多次嗅到单位内传出强烈恶臭,报警求助,但警方到场后认为是垃圾臭气,未有深入追查。
揭发
凶案发生后两个月,九龙马头围女童院内一名13岁女童阿芳、亦即第二被告梁胜祖的女友,向社工说自己做著相同的恶梦,梦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头颅,她向社工倾诉时,将凶案和盘托出,社工于1999年5月24日报警。
阿芳是案中的重要污点证人,她本身是问题少女,1999年农历新年期间,陈文乐邀请她及另一被告到事发单位居住。到处留宿的阿芳,有了固定居所,在案发期间,阿芳指有被告人曾以小便射向受害人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强逼受害人吃光。
1999年5月26日,九龙油尖区警区一队探员,带同阿芳到达现场。阿芳疑因惧怕不敢上楼,只在楼下指出案发单位,警员带备口罩及以胶袋包脚,以防尸虫咬 噬。当单位大门打开后,一阵尸臭味扑鼻而来;开灯后,Hello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远,倚在走廊墙边。探员以铁枝轻刺公仔内收藏的头颅,感觉内有 坚硬物体。由于S者人头未完全烹熟,洋娃娃仍渗出腥臭血水。单位内亦发现两个仍未洗净的不锈钢煲及瓦煲,相信是曾经烹煮人头的器皿。两煲周围满布尸虫,煲 内甚至盛著充满恶臭的渣滓。
法医官奉召到场后,在HelloKitty内发现一个女·X·人头,洋娃娃的棉花满布尸虫,头骨已被人煲熟,由于皮肉及头发组织已被破坏,无法进行DNA化验。探员最终在现场检走一批重要证物,包括一个无门冰箱、一把铁锤及一个怀疑曾作烹尸用的瓦煲。
警方随即追捕各被告,期望在记者报道前将疑凶拘捕。1999年5月27日,警方接获线报,派出4名探员到达葵涌石梨邨石宁楼17楼一单位,即时冲入单位。 当时首被告陈文乐与妻子阿佩正在做饭;翌日,次被告梁胜祖主动投案,第三被告梁伟伦在报章上得知事件,逃往广西。
由于知道梁已离境,警方遂将资料交给国际刑警协助追捕,直至年2月14日,中国大陆公安在执行其他任务时巧遇梁伟伦,因他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遭公安扣押,其后得悉他在港被通缉,移交香港受审。
审讯
2000年10月9日,案件于香港高等法院开审,翌日成为香港多份报章的头条新闻。3名被告被控以谋杀罪﹑非法禁锢及阻止Shi·Ti合法殓葬共三项罪名。在调查 初期,警方苦于没有足够证据,证明S者就是樊敏仪,但因被告已承认非法处理Shi·Ti等控罪,加上污点证人阿芳的口供,于是落案控告三人谋杀罪名。
3名被告各自承认禁锢或阻止Shi·Ti合法殓葬,但全部否认谋杀罪,在自辩时亦互相推卸责任,如第二、三被告就声称一切都是受第一被告陈文乐所指使。后来的证人供词指陈为黑社会和胜和的成员。
在开庭首日,S者男友吴志远﹑家姑及凶案现场楼下二楼的情侣,及楼上一住客均曾出庭作供。吴志远指1999年3月13日后,已再没有见过S者,家姑指案发当日有二人上门找S者,另外楼上﹑楼下住客亦曾听到单位传出女子的叫喊声。
审讯期间,警员经常要将案中的重要证物HelloKitty洋娃娃仔搬入法庭,亦要将女S者的头骨、藏尸冰箱及煮尸用的瓦煲呈堂,令法庭传出尸臭。当其中一名被告供述如何从椅子上跳下,以膝盖压在受害人身上时,另一名被告竟在庭上发笑。
审讯时,庭外亦出现怪事。当辩方律师指被告只是非法处理Shi·Ti,根本不用谈得太多之际,庭上的灯闪动大作,庭内所有人都非常愕然。梁胜祖在晚上押返羁留所,深夜他向著看守员称:“我撞到鬼?(我碰见鬼)”,他指在庭上看到的女·X·,都是女S者樊敏仪的容貌。
判刑
踏入2000年11月,审讯进入尾声。法官阮云道指,控方证人均力指首被告陈文乐是“大耳窿(高利贷)”、黑社会大佬(头目),参与贩毒,但不管这些刑事 案底是否真有其事,今次碎尸案跟上述背景全无关连,陪审团只应集中判断三名被告陈文乐﹑梁胜祖和梁伟伦有没有殴打虐待和肢·Jie樊敏仪。
辩方三位大律师指,出任控方特赦证人的女童证供薄弱,亦没有亲眼见到樊临S前的情形,可能并非3名被告亲手杀害樊等等,阮云道表示特赦证人必须说真话,其证供可信程度不应因为她年纪小而打折扣。
2000年12月6日,陪审团以6比1大多数作,裁定3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误杀罪名成立。法官阮云道决定以最严厉的判刑,判处3人终身监禁。
阮云道指他们服刑最少20年才可申请覆核减刑,并严斥被告严重危害社会,形容为“近年从没有听过这样残忍﹑变态﹑堕落﹑暴力﹑麻木不仁﹑手段凶残的案件,以这样的手法加诸别人身上,连禽兽亦不会这样对待同类。”
他指考虑判决终身监禁的三个准则为:
罪行的严重·X·是否需要判决较长刑期;
视乎被告的·X·格﹑背景将来会否再犯;
若再犯案会否为公众带来严重的后果,尤其是风化案及暴力罪行。
法官称,虽然三被告的代表大律师求情力指他们不合乎上述条件,但法官认为三被告有心理变态倾向﹑精神不稳,与他们接触的人可能有危险,符合判决终身监禁的 条件,法庭须保障社会大众。由于3人承认阻止Shi·Ti合法埋葬罪,同被判监三年。陈文乐及梁伟伦承认非法禁锢罪,判监四年,而梁胜祖因不认罪,被判囚六年;最 后两项罪名与误杀罪同期执行。
三名被告闻判后,表情各异,首被告表现冷静,次被告眼眶发红,第三被告则深深叹一口气。梁伟伦的兄长闻判大力击打法庭玻璃。
上诉
三名被告被判终身监禁后,均提出上诉,但陈文乐与梁伟伦的申请被驳回,只有梁胜祖获准上诉。上诉庭法官在判词中指出,梁胜祖在S者遇害前一天没有到案发单 位,而原审法官在引导陪审团时,虽有要求陪审员考虑梁胜祖是否与其余两被告“合谋”S受害人,但却没有引导他们考虑梁的“离开”,是否足以终止与另两人的 “合谋”关系,上诉庭认为,原审程序上出现了重要错误,令定罪不稳妥,故推翻原判,案件发还重审。
梁胜祖在上诉初期,否认有误杀,但重审时却改口承认误杀。辩方律师指梁的角色,与另外两名被告不同。当他目睹受害人痛极呼喊,一度鼓励受害人尽快还债,好 让她早日获得释放;而梁当日亦亲自到警署投案自首;而他亦决心改过,在狱中参加基督教聚会接受教会薰陶;同时,自去年上诉得直之后,案件发还重审之后,他 便一直感到困扰,故最后,他决定认罪。律师又表示梁至今已服刑五年,希望法官能考虑刑期的整体·X·而给予轻判。
2004年3月,上诉庭法官高嘉乐基于案情严重,需时考虑适当的量刑起点,其后改判梁胜祖入狱18年。不过,梁于原审时承认非法禁锢及阻止Shi·Ti合法埋葬而被判刑9年,由于此罪名未提上诉,故定罪仍会维持。
遗体
案中S者樊敏仪的头颅骨是案中唯一证物,在初审结束后,罕有地交由法医保存在红磡公众殓房,直至各犯人上诉程序结束,S者家人于2004年3月才获通知领回头胪,并于3月26日火化,灵位设于荃湾圆玄学院曜晖堂。女S者亦有一名儿子,于1998年出生。
奇案三:八仙饭店(1985年)
八仙饭店灭门案是1985年哄动一时的凶杀案。疑凶黄志恒涉嫌杀害澳门八仙饭店东主一家九口及一名员工,S者年龄由7岁至70岁。当凶案翌年被揭发后,外界盛传凶徒把S者Shi·Ti煮成叉烧包,并于饭店出售,案件轰动香港及澳门。
黄志恒在扣押期间,以汽水樽盖割脉自·S身亡,由此至终并未承认杀人;案中处理遗体的手法以至疑凶有没有同党协助,至今依然成谜。这宗案件多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漫画,由于剧情提及“人肉叉烧包”,有说每当电影上演时,港澳两地的叉烧包销路均会下跌。
八仙饭店案
2背景
八仙饭店位于澳门黑沙环(今维多利亚酒店现址),约1960年代开业,由郑林一家经营。郑林原本是一名烧腊小贩,但得到街市鸡鸭档主的提携,借钱让他开设 饭店,1973年他与妻子岑惠仪结婚,育有四女一子,一家住在黑沙环第四街。据街坊称,郑林为人老实,颇受街坊欢迎,但其妻沉迷麻将,经常出入赌场,对钱 看得极重,人缘欠佳。
案中疑凶黄志恒例原名陈梓梁,案发时年约50岁,与一名20多岁的儿子同住;他是广东南海书楼村人,乳名阿七,家境颇富裕,其后随家人来港定居,不久因触犯法例而在香港被囚5年,刑满后与一名黄姓女士结婚,育有2子1女。
八仙饭店灭门案发生后,警方发现他曾卷入另一宗凶案。1973年11月15日,他到香港鲗鱼涌英皇道向一名叫李和的男子商借1万元被拒,于是把李和夫妇及 其姊绑起及斩伤,在浴缸中把李和溺毙,并试图用石油气炉纵火,幸李和胞姊及妻子及时逃Tuo。当时他的名字叫陈梓梁,此后潜逃广东南海县平洲区平南乡间,居住 在旧日家仆黎氏家中,与黎家女儿相恋,两人偷渡至澳门。为了逃避警方追捕,他把左手食指截去一节,并火烧手指头,破坏指纹。1986年,八仙饭店案被揭发 后,李和家人认出他正是陈梓梁。
3案情
11件残肢
1985年8月8日中午,路环黑沙海滩阿婆秧滩浮出8件残肢,泳客随即通知水警。经警方点算后,当中有4只右脚脚掌、两只左脚脚掌及两只手掌。当时残肢已严重腐烂、浸在海水超过两天,因为有4条右脚掌,断定遇害人数最少4人。
澳门司警曾怀疑偷渡客遇上鲨鱼,但肢体的切口十分整体,其中断掌手指曾被压扁,似是被人刻意毁灭指纹。两日后,阿婆秧滩一只野狗咬着一只女·X·左手手掌,三天后,司警再发现一只女·X·右掌,泳客亦发现一只右脚脚踭。
专案调查
面对11件残肢,司警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司警在调查过程中,曾邀内地法医官来澳协助化验断肢,留下记录,但凶案调查并无进展。
契机
1986年4月,亦即发现肢体8个月后,澳门司法警察司署及广州国际刑警先后收到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兄弟来信,成为破案的契机。信中指:“余兄郑林去澳门多 年,凭勤劳立业,但于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踪,而他在澳门的八仙饭店及物业则由另一名姓黄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门路环黑沙阿婆秧海面又发现人体残肢,恐兄一家 遇害,望警方竭力帮助找寻余兄的下落。”
郑林的兄弟指,其兄1985年7月曾带两名幼女回故乡中山,此后音讯全无。当时他们怀疑兄长妻子岑惠仪与黄志恒有外遇,两人于是串通杀害郑林,又推测凶手与岑氏事后反目,于是把她一家杀害。信中提及的十名失踪者包括:
八仙饭店东主郑林(50余岁)及其妻岑惠仪(42岁)
女儿郑宝琼(18岁)、郑宝红(12岁)、郑宝雯(10岁)、郑宝华(9岁)及儿子郑观德(7岁)
女东主的母亲陈丽容(70岁)
女东主的九姨陈珍(又名陈丽珍,60岁)
八仙饭店厨师郑柏良(61岁)
监视
虽然这连串案情并未能证实,但这封信引起司警展开对黄志恒的调查。
司警接信后重新检验去年检获的残肢,竟发现一只女·X·指纹与八仙饭店失踪者陈丽珍的指纹相似,司警于是监视黄志恒,并访问失踪者约20名街访。
两份口供
当时八仙饭店一名鸡鸭商指,1985年8月4日下午,曾接到郑林来电落单叫货,职员送货时,店内一切如常;翌日早上,当伙计再送货时,却发现八仙饭店突然贴出“休业三天”的告示。该鸡鸭商曾到访郑林住宅,当时一名陌生男子应门,指郑林举家去了珠海。
同样在8月5日,另一名失踪者、女东主九姨陈丽珍亦离奇失踪。她的邻居指,当日清晨,一名年约30岁的男子上门找陈丽珍,指郑林的幼子发烧,请她协助,两人乘出租车离开,自此陈丽珍一去不返。
这两份口供令警方相信,郑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踪;由于黄志恒已年届50岁,警方怀疑有一名年轻男子有份参与谋杀。
缉捕疑凶
同年9月28日下午,黄志恒匆匆离开八仙饭店,欲进入中国内地,司警发现后即将之截住,带署调查。警方发现,黄志恒在郑林一家失踪后,除了接管八仙饭店, 换上新员工外,同时把郑林位于黑沙环第四街的物业放租,黄志恒与一名廿多岁的儿子住在另一单位,当时其子驾驶的汽车亦为郑林所有。
盘问时,黄志恒指他只想送契女返大陆,否认潜逃,又指自己以真金白银买下郑林的物业,这笔钱是从走私中赚取。当晚,他指自己哮喘病复发,情绪激动,扬言会咬舌自尽。翌日,司警正式发出八仙饭店10名失踪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关资料。
此后,黄志恒又转口供,声称郑林欠他60万元赌债,把所有财产移交自己,郑林一家此后移民,但司警并未发现郑林一家的离境纪录。此时,警方在黄志恒的夹万内,搜出郑林在南通银行红街市分行的保险箱锁匙、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
1986年10月2日,黄志恒正式被落案起诉,移交刑事起诉法庭侦讯,并裁定表证成立,还押澳门市牢监狱候审。
Shi·Ti下落
黄志恒自·S后,警方仍未有寻获10名失踪者其余肢体,亦未能证实他们已然遇害。在唯一一批共11件检获的人体残肢中,只有一件的指纹近似失踪老妇陈丽珍,但外界一直相信,这批残肢正属于郑林一家十口,其余残肢是怎样处理,多年来引起外界猜测。
目前流行的版本主要根据当时传媒的猜测。一些澳门传媒曾指,黄志恒在狱中向其他囚犯披露案发经过。黄志恒在案发前,曾在八仙饭店与陈丽珍赌沙蟹,陈氏输了 18万元,事后黄志恒多次要郑林偿还。事发当晚,黄志恒又再追债,并随手拿起酒樽,胁持郑林的幼子,命令郑林家人及员工自缚、以布塞口。
此时郑妻发难,抱起幼子欲冲出门口,结果被黄志恒击杀,最后郑林幼子临S前大喊:“九姨婆(陈丽珍)会报警拉你!”黄志恒之后到九姨婆家,假称郑林幼子发 烧,把她诱骗到八仙饭店,再将她杀S。报章又说他之后用黑色垃圾袋,把肢体包起,分批弃置;部分则用来熬汤,在八仙饭店出售。
已知证据
案发时,曾有一名约30岁男子到陈丽珍家,此人并非黄志恒。
从残肢化验结果得知,S者并非被毒S。
案发时正值盛夏,若Shi·Ti未有及时处理,将会发出恶臭,但当时并未有人投诉尸臭问题。
在这宗悬案中,外界一直揣测案中S者的遗体被制成“人肉叉烧包”,这一情节被多套电影争相改编。当中除1980年代由狄娜主演的《人头肉骨茶面》外,以 1993年黄秋生和李修贤等主演的《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最为知名,黄秋生更凭该片荣获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荣衔。该戏大量采用八仙饭店的案情,在 香港上演时要禁止十八岁以下人士观看。
奇案四:溶尸案(1989年)
概述
空姐溶尸案发生于一九八九年五月,当时警方接获市民投诉,到沙田某村落的一幢西班牙式丁屋作调查,从而揭发一宗骸人听闻的凶杀案。警方到场调查后,发现严重腐烂的女·X·残肢,被藏于浴室一铁箱之中,结果当场拘捕怀疑涉案的一对男女,并揭发出一段耐人寻味的孽欲情缘。
案发单位
传出臭味
由于此案的处理Shi·Ti手法前所未见,令这宗空姐溶尸案在揭发后引起极大回响,甚至有电影公司将之拍成电影。案中涉及的一段三角孽缘,谁是谁非,外人无权下定 论。案中的女S者,是一名任职于某大航空公司的高级空姐,她于一九八九年五月六日接获电话后离开住所,自此便失去联络。据当时住在凶案现场对面的居民证供 所示,当晚曾听到案发单位传来两名女子的激烈争吵声,后来有一把男·X·声音介入调停,证人表示感觉该名男子似有意偏帮其中一方,争吵历时约十多分钟便突然停 止。直至五月八日起,该址上层发出令人欲呕的难闻气味,有住客向警方投诉闻到恶臭,警方接报到场调查,因而将凶案揭发。
溶尸案
案情发展
出人意表
涉案单位楼高三层,地下有一户人家居住,而二楼及三楼则由涉案美籍华人黄大卫承租,警方派员到二楼进行调查,发现少量可卡因后,立即拘捕男被告黄大卫及女 被告余玲。而警员在发现三楼亦是其承租后,便立即往三楼进行调查,在浴室内发现一巨型铁箱,打开后赫然发现一截严重腐烂的女·X·残肢,由于Shi·Ti曾经过腐蚀·X· 化学液体处理,以致仅余骨骼。而在尸骨中亦发现一副人形头骨,且发出阵阵尸臭,最终揭发这宗手段凶残的溶尸奇案。
1990年8月,两被告被一致裁定谋杀罪名及妨碍S者合法下葬等罪名成立,法官当时依例判处两被告S刑。两人本已于监狱服刑,但后来二人提出上诉。在上诉 期间,女被告突然推翻以往的证供,独揽所有罪名,令黄大卫只保留妨碍S者合法下葬一罪,当庭释放。而女被告则由谋杀改判误杀。女被告最终于1994年被释 放。
本案除了因凶手处理Shi·Ti手法极度凶残而被传媒广泛报道外,涉案男被告黄大卫在服刑期间,与一位到监狱探访囚犯的女友互生情愫,在狱中结婚,其新婚妻子更于重审期间在庭上跪地替其求情,因而成为当时社会上的热门话题,但他们最终在1998年时离婚收场。
凶案现场
频传怪事
当大家的焦点都集中于男被告身边一段段的爱情故事时,原来另一边厢的案发凶宅,发生过不少灵异传闻……
在凶案发生后,案发单位丢空了一段时间。一年后,一名对案件毫不知情的传道人与其怀孕妻子迁往上址居住,但却在屋内时刻感到一股巨大的心理压力缠绕着他, 即使天天祷告亦不能排解,及后向人查探,才得知原来所住单位正是当年空姐溶尸案的案发地点。该名传道人于不久后便搬离该单位,但他向友人透露时却表示,迁 出原因并非因单位发生怪事,只是心理压力令他不欲再在此居住。
另一位曾居住在案发单位楼下的回教徒居民则表示,他在居住期间,曾发生不少怪事。例如他曾在晚上亲眼目睹自己家里的厨房门及厕所门无故自动开启;而他在睡 前锁上的大闸也会自动打开,但最K·B的莫过于每晚在他入睡后,都会被一阵突然而来的怪声所惊醒。他在害怕之下惟有向真神祈祷,之后怪事便不再出现了。
奇案五:纸盒藏尸案(1974年)
概述
12月17日清晨7时许:一间兽医诊所的职员胡永康发现门外行人路旁放着一个纸盒,内藏S者卞玉英赤裸的Shi·Ti。S者卞玉英陈尸在一个日立牌S67B型的电视机纸箱内。
这个电视机的纸箱成了破案的关键。
经侦讯,在九龙柯士甸道某电器公司内,查悉代理此牌子的商行,知道这牌子在72年4月初在港面世。而藏尸的纸箱可能于73年至案发那天,在港岛区售出。
经过化验,证实该纸箱与代理商所售者相同.专案小组为了追查烧焊器的来源,在跑马地地区内,查问了在电器行工作的750人。又找出50款不同汽车,尝试将纸箱放入车尾箱内。
纸盒藏尸案
最后,终于找到了嫌犯欧阳炳强,法院最后判他有罪
这个案件的看点在于,“纸盒藏尸案”是香港首宗纸盒藏尸案;其案情峰回路转轰动全港;亦是香港历史上首宗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利用鉴证科技成功入罪的案件。但是欧阳炳强真的是杀人凶手,至今尚有争论。
据说当时警察为了破案还在半夜打电话去他家冒充S者亡灵,结果他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然后就是他到现在也不承认杀了人。当年在认罪书上签字的时候他还说:“我虽然签了字,但是不代表是我做的。”欧阳炳强的家人在判决后也作多次上诉均被驳回。
02年9月11日,在监狱度过28年的案件主人公欧阳炳强假释出狱,而强嫂和子女没了踪影。记者问欧阳柄强当年是否杀人,欧阳柄强说案子已经划上句号,有生之年不愿再提起……
地纸盒藏尸案
欧阳炳强,香港知名释囚。1974年,他曾杀害16岁女学生卞玉英,并把其Shi·Ti藏于纸盒内,成为了轰动一时的“跑马地纸盒藏尸案”,其后经科学鉴证,证明了凶手是欧阳本人,并将其拘捕,被判终身监禁。但有部份于该个时候生活的香港人认为他是无辜。
值得一提,当年为欧阳炳强上诉的正是现任香港立法会议员汤家骅。
他于2002年9月11日获得释放,并改名换姓,重投新生活。
案发经过
74年12月16日下午五时半:卞玉英离家外出。
同日下午六时半:致电女同学陈彬彬,相约在跑马地电车总站见面。但陈到达时,却不见S者踪迹。
12月17日清晨7时许:一间兽医诊所的职员胡永康发现门外行人路旁放著一个纸盒,内藏S者赤裸的Shi·Ti。S者陈尸在一个日立牌S67B型的电视机纸箱内。
调查经过
贝亚(凶杀组总督察,任职警界十年)74年12月尾接办此案时,曾多次前往跑马地安美饮品公司搜查工场一个小房,检获电线、烧焊器,成为破获此案的重要线索。
经多天侦讯,在九龙柯士甸道某电器公司内,查悉代理此牌子的商行,知道这牌子在72年4月初在港面世。而藏尸的纸箱可能于73年至案发那天,在港岛区售出。
经过化验,证实该纸箱与代理商所售者相同.专案小组为了追查烧焊器的来源,在跑马地地区内,查问了在电器行工作的750人。又找出50款不同汽车,尝试将纸箱放入车尾箱内。
75年1月3日,警方到安美饮品公司搜查,当时被告(欧阳炳强)显得有点慌张,颈部神经不断跳动。随即又表现得很镇定,没有反对警方的搜查。警方传召两名机械技师及科学鉴证专家到场,在一个小房内搜获红色胶电线、一批纸箱、两份报纸及一批衣物。
1月4日,警方往柴湾被告住所,将他带返警署问话,数天后将他释放。
1月22日,警队再到上址检走23件物件,大部份是被告的衣物。
警方查出12月16日下午6时至10时半,由被告当值,被告持有公司大闸门匙。
3月27日警方在被告寓所内拘捕被告,当时他正在洗澡。
警察总部内,被告对著卞相片表示不认识对方,未见过她来借电话,亦未见过安美内有该纸箱。案发当日,更未闻异声。17日上午他如常返工,晚上返安美,不知发生谋杀案。晚上回家从妻子口中得知发生该案,其妻还笑说谋杀案是他做的。他说:“我做,便犀利了。“
被告表示喜欢看占士邦片、K·B片及有关新奇武器的电影。
审判过程
第一天
被告:白shirt衫结领呔,头发整齐,神色镇定,不时与庭上腹大便便的妻子对视。
检察官:本案将依赖许多环境证据,假如证据综合起来没有疑问,就判罪名成立。
引述3个比喻:丝袜、光线、拼图。
陪审团:5男2女
检察官引导陪审团:此案依赖许多环境证据,若综合证据后没有合理怀疑,便可判被告有罪。任何案件都不能100%肯定。
本案控方证人共15名,呈堂证物多达200多件,大部份为男女毛冷外套衫裤、内衣裤,摆满庭内3张12呎X3呎的长台。
其中一个最特别的证物是一个特制的塑胶模特儿,卷曲放在一个装电视机的纸盒内。
其他证物:烧焊器、士巴拿、电线、铁锯、帐卌;另外有二三十个白色小盒,装著头发、烧焦的耻毛、衣物纤维。这些证物亦被拍下彩色图片呈堂,是科学鉴证中的环境证物,用作间接证明一个犯罪者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所触犯的刑事罪。
验尸报告发现:
-S者被人用右臂箍颈勒毙
-S亡时间:12月16日下午六时至凌晨
-S者仍是处女
-S者双乳头被割掉
-S者耻毛被灼过(被烧焊器烧过)
科学鉴证部份:
-S者Shi·Ti上有若干衣物纤维,指甲上亦有,与被告家中的衣物纤维一样
-S者头发上有电线胶,在安美内亦发现有此物证
-工场内有女S者的纤维毛发-S者手肘上有一张印有两个中文字“未焊“的纸屑
第二天
示范搬尸:女警扮S尸蜷伏在纸箱内,贝亚示范搬尸的方法。其后,主审法官及陪审团到跑马地现场,再实地示范,整个过程约二十分钟,吸引不少途人。
环境证供证实:纸盒可从大闸或细闸穿过,拖出门外。
卞玉英弟(最后一个见过S者)供词:
-卞当日下午在家中煮饭,下午4时接了一个电话,谈了两三分钟,七八分钟后再接听一个电话,又谈了三分钟
-卞5时出门口到铜锣湾返夜校,比平日早了个半个小时
-卞临行前表示先往新闻大厦帮哥哥登广告
警方证实藏尸纸箱曾放在工场内,另证实女S者背后、左脚、左臂上的纤维与被告西装上的纤维相同。
第四天
法医官示范S者被杀S的经过:
-S者是窒息致S
-最初估计卞是下午9时至12时S亡。后来发现她被勒毙后,将S亡时间提早至6时至12时,因为被勒S后,体温会较高(人S后体温每小时下降1.5度)。
-从细胞反应推断,S者是S后才遭灼耻毛及割乳头,S者耻毛不是被火烧,因有明显的分界,显然是被烫热的物体灼过
-S者仍是处女
-据血细胞沉淀情况,证实S者是S后一至两小时内被搬进箱内
-S者胃内有食物残渣,S者于S前三小时曾进食(一般人进食后4小时,食物才会排出胃外)
第五天
科学鉴证部份:
-S者手上有张写著“未焊“的纸屑,工场内有张写著“修妥“的纸屑,外型吻合
-S者的灼焦耻毛灰内,找出绿铜线
地毯式搜寻证物:用吸尘机吸现场细微证物过程
法官叫现场人士不要深呼吸,以免吹走证物。此语一出,哄堂大笑,陪审团亦要小心翼翼。
第六天
两名少女上庭作供,证实被告于73年夏天曾在小轮上烧她们的裙子。
被告辩护:
-没有烧裙,认为做这种事的人行为卑鄙,他经常从筲箕湾过观塘,从未留意到有人与他相貌相似
-纤维的相同事出巧合
-本案甚多巧合,共有13项
-当晚他因参与同事宴会,所以穿上该西装,但他先把西装挂回家中。他认为那些纤维可能是宴会上与人握手时得到的,亦可能有人与他穿相同的方服,纤维不一定来自他的西装
-警方见到他神色慌张,其实是因当晚他喝了一些酒
辩方律师:
-警方集中跟踪被告,对被告不公平
-陈彬彬收到S者电话时,听到她背后人声嘈杂,很可能是在茶楼打来的。S者由筲箕湾到跑马地,需要一小时,途中吃过东西,又登过广告…
-控方为顶证被告有罪,才将S亡时间故意说早一点。
相关
欧阳炳强“前S囚”出狱
转眼28年过去,26岁入狱的欧阳炳强已经是两鬓斑白的“阿伯”。据悉,鉴于欧阳炳强在狱中表现良好,香港惩教署的刑期覆检委员会认为他符合获释条件,批 准其提前出狱,但仍需在警方指定的中途宿舍居住两年,以接受监管。两年后覆检委员会再审查其情况,如表现良好才能正式Tuo离释囚行列,恢复自由身。
根据惯例,长期监禁的囚犯假释后会由负责监管的惩教署人员陪同作一次“香港游”,以重新认识社会环境。9月16日,欧阳炳强在惩教署人员陪同下,首次公开 露面,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及的士,并向传媒讲述出狱感受。28年沧海桑田,香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欧阳炳强眼中,什么都是新鲜的。人更多了,楼更高了,当 年的第一高楼,如今已毫不起眼。超市、手机、电脑、地铁、八达通这些新生事物,他都一一学习使用,闹了不少笑话。
尽管事隔多年,面对纸盒藏尸案的元凶,记者们最关心的问题仍是“当年你究竟有没有杀过人?”对此,欧阳炳强只是平静地说:“这个案子已划了句号,我有生之 年都不想再提。”他表示,案件距今多年,他被定罪的事实无法改写,只希望社会给予鼓励、原谅及支持。至于此次获释,他说:“不是每一个终身监禁的犯人都能 出来,感谢当局恩赐,我会好珍惜。”出狱后欧阳炳强最高兴的是与多年来对他不离不弃的姐姐团聚;而当年一直全力支持他的妻子却已不知去向,据传已携女改 嫁。
欧阳炳强的出狱在香港社会引起了不同的反响。当年经办此案的警务人员大多已退休,他们均置疑当局此举,认为欧阳炳强是一个高智慧型的罪犯,仍有一定危险 ·X·;许多年轻的市民对此案全无印象,对如今年华老去的欧阳炳强表示同情,认为“他一生中最好的年华都在狱中渡过,这惩罚也够了。”有意思的是,尽管香港已 沧桑巨变,当年第一个发现“纸盒藏尸”的清洁女工“林嫂”却仍在同一个地方做清洁工,当记者请她发表意见时,年过70的她却摆手摇头不想再提,说想起来都 心惊!
奇案六:康怡花园烹尸案(1988年)
案发
马洁芝向女儿透露杀S丈夫
1988年2月23日下午3时,28岁姓傅少女正准备离开康怡花园D座单位,当时见其母正在抹地,鼻孔之间有血渍,同时更发现其父不知所踪。经她询问之下,其母透露:“你爸爸想用毛毡焗S我,所以我已经用铁鎚杀S佢!“
烹夫
少女第一个反应是推开父母房门,寻找父亲踪影;但其母即时阻止。自此少女再无见过父亲一面。初时她以为母亲只是胡言乱语;到真的相信时,又不忍报警揭发母 亲的罪行。不过,其母最后亦难逃法网。一个月之后,少女的叔父向警方报案,令全港第一宗找寻不到Shi·Ti的肢·Jie案正式曝光,而当中骇人听闻的杀夫情节亦为此案 增添传奇·X·!
杀S傅棠原因:丈夫有外遇,要求对方离开新欢不遂,威胁钱亦不果;丈夫嫌她只生女,于是另结新欢
过程:联同弟弟马坤,另外找两人协助;地盘工人石志明(后转为特赦证人)及马坤友人梁杰忠索取万多元酬金协助困绑S者
方法:放入锅蒸,直至血乾,斩尸,分件,在西湾河垃圾站弃置,弃掉家具及傅棠物件,只剩下傅棠的身份证影印本。手法纯熟,乾净。
S者女儿的矛盾心情。数周后被告谓丈夫及情敌欲杀她,与女儿搬到湾仔汕头街。
调查
警方现场只找到血渍
三名港府鉴证科化验师曾经到过凶案单位搜集证供。当时见到屋内连一件家俬都没有,亦无任何尸首,只发现其中一间睡房的柜、窗帘、墙壁、墙脚及天花,以及厨 房门上均染上血渍。由于当时香港未有DNA鉴证技术,化验师只能够化验到血型。但血点实在太细,化验师根本无法证实血渍是否属于S者傅棠。不过,由于马洁 芝在供词中亲自承认杀S丈夫,所以最后都被判处有罪。
判决
判决之前,主审法官贝利曾经引导陪审团,指案件极不寻常,因为被告在案发时心智不正常,不能够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所以陪审团应作裁决并非被告谋杀罪名成 立,而是较轻微的误杀罪是否成立。同时,由于无法寻回傅棠Shi·Ti,所以陪审团亦要考虑一个重要问题:究竟傅棠是被马洁芝杀S,或只是失踪?
最后,陪审团以五比二大多数裁定被告误杀罪名成立,被告被判入精神病院接受无限期治疗。闻判后马洁芝保持一贯冷漠,相反其女儿在旁听席上传来一阵阵饮泣。
控方结案陈词:被告杀S丈夫,但接纳心理医生证供:被告患有精神分裂,可减轻其刑事责任──应判误杀。
辩方:被告精神分裂,产生幻觉,把错误记忆信以为真,在供词中承认杀夫亦不可靠,描述杀人过程亦只是荒谬胡言,应判无罪。被告最初说她自己用铁鎚敲打丈夫至S,后来又否认杀S其夫,改口说他离开了家──证明是受精神病影响。
主控官:这案仅依靠被告一人证供,而且她在书面上及录影带中的供词,基本上一致。
疑点
-被告到现场时,表现冷静,忆述过程时很详细,不像胡乱捏造。
-如果傅棠没有S,案件揭发后他理应向警方报告
-傅棠没有理由丢下生意不理
-凶案现场的血渍
-春节期间为何付出900元买一把电锯
-为何突然雇用2名工人搬走家中完好的家具及地毡
主控官:若要裁定被告罪名成立,需要一致通过或以6对1或5对2的大多数通过,但若要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便要一致通过。
奇案七:佳宁谋杀案——伊巴谦之S(1983年)
佳宁谋杀案──伊巴谦之S(1983年)
佳宁案历时十七年,涉及款项达六十六亿元,诉讼费更超过两亿元!但主谋陈松青只被判入狱三年,其中一年多更在羁留病房中渡过!不过,三个和案件有密切关系人士却离奇S亡!
其一是律师温树宝,他被发现在寓所泳池溺毙,最后证实是自·S。另一名是法官柏嘉,他于审结陈松青等人后一年,于塞浦路斯发生交通意外不治毙命;柏嘉太太于 93年亦宣告破产。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大马裕民财务的财务总监伊巴谦。1983年,他专责到港查核该公司一笔为数四十亿元贷款,其后他的尸首被发现弃置于 大埔火车站附近的蕉林内,警方相信他是遭人勒S!
陈松青,前佳宁集团主席,一九八三年十月与公司董事何桂全被拘捕,控以诈骗罪名,当时佳宁集团负债一百亿。佳宁案也是香港开埠以来诉讼期最长的案件,至一 九八六年十月方审结,陈松青承认两项串谋讹骗两亿八千万美元,入狱三年。陈松青与司法部门的恶斗,有其制造财富的狠劲,自八三年来,多次向法庭申请永久搁 置聆讯,令香港go-vern-ment要负担近两亿元的诉讼费。至一九八七年主审按察司以控罪重复为理由,裁定陈松青毋须答辩,当庭释放。按察司后来深 受批评,指其判错案,结果按察司于八八年辞职。律证署并没因陈松青在主要控罪开Tuo而放弃,继续控以陈松青其他罪名。陈松青被捕前,贷款与陈松青的大马裕民 财务助理经理在香港一间酒店被杀,Shi·Ti被移到野外蕉林。此谋杀案开审前一天,负责佳宁产业交易的律师又离奇自·S。一名负责佳宁案件的廉政公署调查主任,疑 因工作压力过大,自·S身亡。曾审理佳宁案的按察司,辞职后第二年在塞浦路斯撞车S亡。陈松青曾是香港的发财神话。他一九七二年从新加坡来港,不过是一个工 程经理。七九年他瞒天过海,向马来西亚裕民财务借入大笔资金,随即宣布收购一间上市公司,易名佳宁企业,逼高股价,随即开始滚雪球,以钱赚钱。八O年他曾 以十亿港元购入中环金门大厦,半年后以十七亿出售,一转手赚十亿,令香港股民如痴如醉,佳宁集团的股价两年内上升一倍,业务包括地产、航运、旅游。一九八 二年香港前途危机出现,佳宁卒之吹破肥皂泡,负债累累,八三年佳宁停牌及清盘,但多间财务公司及银行都无法追回欠款,更不要说跟风的小股东了,手持的股票 顿成废纸。他们原来以为废纸可以变成金。胡礼达WarrickReid,原籍新西兰,前香港律政处副律政专员,在香港律政署工作十四年,于八九年被廉政公 署起诉财富与官职收入不相称,翌年被判监八年。他就任副律政专员其间,曾收受一千两百四十万元的赃款,作为不起诉的代价。他被捕后曾作污点证人,指证其他 合谋贪污人士,一共十三人,结果获减刑一年。胡礼达于九四年出狱,并被驱逐回新西兰。不久又因涉嫌提供假证供,再度被起诉。
奇案八:秀茂坪烧尸案(1997年)
16岁的受害人陆志伟,被一班同党认为他出卖大家,因此将他非法禁锢,并施以一连串“家法“:包括人肉打桩机等等,最后陆志伟重伤不治。行凶者更将Shi·Ti烧毁,弃于垃圾房。后来其中一名被殴打的目击者在医院中向警方透露案情,于是将案件揭发。
案情
1997年5月14日晚上,年仅16岁、花名阿鸡的陆志伟成为一班冷血同党虐打的对象;势孤力弱的他,于肉随砧板上的情况下任由宰割,求助无援。经过三小 时惨无人道的对待之后,于翌日黎明前结束他短暂的生命。涉案的凶徒一共十四人,但令人齿冷的是他们犯案时都不足十八岁!事发前,住在秀茂坪的轻度弱智男子 三叔被这班同党欺负,事后他们思疑阿鸡怂恿三叔报警,因而转移视线,向阿鸡下毒手。
在S亡约会上,有人使出各种新的招数虐打阿鸡,包括令人毛发直竖的“人肉打桩机“;有人更出外搜寻新的武器以增加刺激·X·,连本来旁观的女童都加入围殴行动,对S者亳无怜悯之心;这一切都显示出他们的世界充满暴力,而且有一套独有的道德标准!
主审法官王见秋曾经形容这宗同党虐杀案为一项令人震惊的罪行,并且以恶毒、无人·X·、极端残忍暴力来形容几名主犯。他又认为首领傅显进亳无怜悯之心、无药可 救,是一名危险的年青人。而另一方面,被判谋杀罪名成立的共犯黄金宝,在入狱前曾经表示,阿鸡的S是他预料之外,因为以往三叔被众人虐打,都能命存!
在暴戾与无知之间,这班年青人狠狠地剥夺阿鸡的生命。他们沉溺在充满英雄主义的漫画世界之中,认为人是打不S的!另一方面,他们以社团的方式结党,将被视 为“二五仔“的阿鸡以家法伺侯。其中一幕的虐打过程,就是由其中一人背出一首有众人名字的诗,念到哪名字时,就由哪位出手虐打阿鸡,整个暴虐过程,就彷佛 是一场疯狂的游戏。
当众人发现阿鸡的呼吸越来越微弱时,便渐渐焦急起来;其中一名主犯智伟,在情急之下向关帝祈求保祐阿鸡不要S,而另一人更打算找黑市医生回来抢救阿鸡;但 是一切都太迟了,因为阿鸡已经返魂乏术,故此他们唯有设法将阿鸡的Shi·Ti处置。他们的方法就是将Shi·Ti用纸箱装载,运往秀茂坪三十二座的垃圾房烧毁,但在此之 前他们以腐蚀液淋在阿鸡的脸上,使人无法认出Shi·Ti的样子,最后他们更将烧剩的尸骸掉在垃圾车之中运去堆填区。而阿鸡就这样从人间蒸发了……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宗表面上亳无破绽的残酷烧尸案,终于在目击证人三叔的举报下曝光!
案件在1999年1月审判,案中一名被告石子健转为污点证人,协助警方破案。结果,六名主犯被判谋杀罪成立,其中四人被判处终身监禁。直至去年7月中,六 名被告上诉要求推翻定罪,结果第三被告麦家豪成功由谋杀罪改判为严重伤人罪,由入狱廿六年改为入狱七年,而另外四名被判终生监禁的少年,就由王见秋法官改 判有期徒刑,最少服刑年期由22至25年不等。法官王见秋承认自己初判的时侯,因一时疏忽,并无依例给予他们最低刑期,只是判他们终身监禁。但是他亦重 申,文明社会绝不容许这种残暴罪行发生,被告应判阻吓·X·的刑期,否则将会尸骸满布!而这班年青人,亦为他们的罪行负上沉重的代价!
奇案九:三狼奇案(1962年)
三位绑匪戴上豺狼面具作案,绑架富商,并将富商的耳朵割下,向其家人勒索赎金,最后警方成功破案,揭发是熟人所为!三狼案的审讯过程充满戏剧·X·,且不时于 证人及被告口中爆出震撼案情及内幕,被告更指曾受警方的威逼恐吓与毒打。至于三名被告亦分别为自己的谋杀罪辩护,且不约而同表示:只参与绑架富商黄氏父 子,对儿子黄应求的S亳不知情;更指出供词只是警方吩咐他们搬字过纸而已。
1989年由香港演员梁家辉郑则士徐锦江等出演的电影《三狼奇案》,就由此案为蓝本拍摄。
奇案十:双尸案(1980年)
概述
宝马山双尸案是香港在1980年代的最严重之童党杀人事件,该事件发生于1985年4月20日。就读于港岛英童学校(即在港英国侨民学校,英基学校协会西 岛中学前身)一对英国籍情侣:简尼(KennethMcBride)及尼歌拉(NicolaMyers)在前往香港岛北角的赛西湖公园之后失踪。翌日,有 晨运客在当时仍是荒地的北角宝马山配水库附近发现两人的Shi·Ti,当他们的尸首被人发现时,男S者双手被人反绑,身上伤痕多达数百处,而女S者S状则更K·B。 经验尸后证实两人是被人乱棍打S,而且女S者曾被强奸,且女S者是在男S者S后多小时因失救而S。
事后,警方根据女S者体内的精液、以及凶案现场遗下的女S者内衣及凶器,拘捕一群当时年仅16、17岁的华借童党,1985年11月,警方拘捕涉及此案的 童党(其中包括尹三龙)。1987年,这班童党因谋杀罪被判S刑。到了1992年,港督会同行政局按照惯例赦免他们的S刑,改判终身监禁。尹三龙等人因案 发时未满18岁,他们要待成年之候等候英女皇发落,决定往后的刑期。由于回归后相关法律条文变得无效,各少年犯的前途未知。(另一在犯案时尚未成年的囚犯 张有恒已被确定35年刑期)
这案件曾被人改编为电影《等候董建华发落》,这出戏亦令公众更关注未成年犯人。直至2004年,港府允许尹三龙在9月出狱,与家人团聚。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警方的心理学家杨志滔曾邀请目击者接受催眠,希望及早获得更多证据。其中有一位满口乡音,不谙英语的女士,竟然在接受催眠期间用流利英语说出案件详情,这件事令当时在场的警员感到十分惊讶。
轰动一时的宝马山双尸案发生在八五年四月二十日,本身是学校划艇队成员的简尼因左肩受伤,没有出席练习,与女同学尼歌拉相约到鱼涌郊野公园温习,结果两人一去不返。翌日一名张姓晨运客在宝马山配水库附近山坡,发现二人倒于草丛中,揭发此案。
调查
女S者颚碎眼球跌出
简尼的尸首被发现时,身上穿蓝色牛仔裤,上衣被掀起,双手反绑,全身共一百多处伤痕;女S者尼歌拉侧,上身一件米黄色恤衫钮扣被解开,几乎全身赤裸,左眼 球跌出,下颚遭打碎,全身有五百多处受伤,表情痛苦,估计女S者在垂S挣扎数小时后S去。二人的遗体其后分别运返英国下葬。
警方高度重视案件,派出六百多人搜山,又出动直升机高空搜索,搜获尼歌拉的底裙、手镯、中式绣花鞋、在伦敦的生活照、Xiong围钮扣,以及两截断木棍,其中一截沾满血,另一截则仍绕尼歌拉的发丝。为收集线索,警方设立热线,并封锁附近的中兴大厦,以问卷访问居民。
警方在案发后六个多月仍茫无头绪,据悉当时简尼父亲任职公司的一名总裁曾匿名悬红五十万元,协助警方破案。最终警方接获线人报料,该线人在渡海轮上偷听到 案中主犯彭信义向友人吹嘘自己杀了一名“鬼仔“,又指脚上球鞋正属“鬼仔“所有,线人于是跟踪彭回家,并向警方报料。逾百名探员即时跟进调查,警方有组织 及严重罪案调查科遂于当年的十一月二十八日先后在葵涌、深水及尖沙嘴拘捕十七人,包括五名被告,化验结果证实该对九号球鞋确属简尼所有。
木棍架颈狂踏男S者
尹三龙被捕后供称,事发当日他与彭信义、谭士欢、张有及赵伟文五人途经宝马山,发现简尼及尼歌拉正在温习,彭随手拾起一根木棍,向四人说,“不如过去同佢 玩!“。他们抢去简尼的金表,彭要求与尼歌拉发生·X·行为遭拒,于是一面用棍殴打她,一面把她拉到山下强奸,事后还询问其他人“要唔要“,又用烧烤叉指吓其 余四人,要他们将二人杀S免留后患。
结果五人把木棍架在简尼颈上,然后大力踩踏玩“摇板“,又拆去简尼肩上的绷带及用尼歌拉的衣裙勒他的颈项,简尼痛苦挣扎,最后气绝身亡。他们又把木棍及汽水瓶放进尼歌拉的阴部,直至其几乎S去,再以木棍施刑,最后尼歌拉失救而S。
警方在凶案发生后的7个月,一起拘捕5名凶徒,包括3名成年被告彭信义、谭士欢和赵伟文,以及未成年的尹三龙和张有恒,全部控以两项谋杀罪。当中只有尹三 龙承认谋杀,且出庭顶证四名同党,结果陪审团于87年裁定各人罪成。3名成年犯判处终身监禁,2名少年犯则判处‘等候英女皇发落’的刑期。
奇案十又一则:灶底藏尸(1975年)
1975年发生在观塘牛头角下村第九座的一宗灶底藏尸案,一名54岁妇人李亚来,因与黄姓义子间的钱银纠纷而惨遭杀害,更被埋尸灶底。
李亚来原本有一金兰姊妹同住,但她却在单位内自缢而S,李亚来不欲触景伤情及有心理阴影,决定将单位以3千元转手费私让给同为邻居的义子黄。本来双方议好 价钱,黄也已将3千元现金全部奉上。但后来李亚来却反悔,要求黄再给她2千元才离开。两人在黄的单位内初生口角、继而动武,终于黄在盛怒下将李妇扼毙。事 后黄感到不知所措,与Shi·Ti整夜同处一室,翌日发现Shi·Ti开始发紫,且发出异味,决定购买水泥,将Shi·Ti埋在厨房的灶底下。
李亚来自其金兰姊妹去世后便独居,平日很少有亲朋探望,虽然突然失踪,邻居亦未有生疑。不过数日后,据闻有邻居每每在深夜时分都听见走廊传出阵阵哀号,哭 声凄厉幽怨,令人不寒而栗,但由于屋村人·Liu众多,街坊都未有理会。直至第8天,位于凶案单位楼下的住户发现天花有血水滴下,遂登楼向黄查问,但黄当时表现 镇定,并说血水只是杀鸡所致。但之后的四小时,楼下住户发觉血水仍不停滴下,于是报警求助。黄见有警员同来即显得神色慌张,警员最后更发现黄违章将灶底用 水泥密封,惹起怀疑,勒令黄将水泥即时凿开,始发现一具全身赤裸之女尸,被藏于灶底下,命案至此才得以揭发。
黄某被捕后,承认一时错手将李妇杀害,被判终身监禁,虽然凶手最终受到法律制裁,但事件似乎尚未了结。传闻有第九座的前居民在黄被收监后,曾经在深夜时分 目睹已经仙游的李妇在黄的寓所外徘徊,且涕泪涟涟地喃喃自语,像有莫大冤情未诉。后来,又有传闻指至1990年,一对蔡姓夫妇被安排迁入这个曾经埋藏李妇 尸首的单位,户主蔡生随即患上肺炎,而他的半岁儿子每晚在深夜12时起便会嚎啕大哭,其妻亦噩梦频仍,有说是因为李妇的郁结挥之不去,才令他们家无宁日。 不过最令人感到扑朔迷离的,是黄某竟于被监禁19年后,正当有关方面考虑将他假释之际,于1994年12月在小榄精神病院内,以裤头带自缢。风闻他在院内 曾对着空气大声惊呼:“走呀!不要过来呀!”不知是否李妇的冤魂“从中作梗”,才令即将重获自由的他上吊自尽,正式了结这宗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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